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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3:39 阅读量: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机构和人员规模

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28

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3

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201910月以来召开了院级学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20201030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院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明确1名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二、《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校团委、校学生会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和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原则。

第四条 本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的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且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休学及留校察看者无此权利);

(四)所有会员一律平等,在遇到困难、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被侵权时,有权请求本会提供正当的权益保障和服务。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协助本会做好工作,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利益;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失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部门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思想端正、成绩良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八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浙江农林大学校规校纪和本组织的章程,在校团委、校学生会、院党委、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院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确定本届的工作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征集代表的提案,向相关部门提交并寻求答复,及时反馈并答复相关情况;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生会机构设置

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聘请院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代表院团委指导和监督学生会工作,列席主席团工作会议,对学生会不称职的学生干部有罢免建议权。

第十五条 学生会人员构成

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4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条件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一)解释本章程;

(二)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利益,反映学生合理的普遍诉求;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院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五)批准任免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学院学生会组织

第十八条 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加强校级学生会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九条 配合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院级组织对学院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与校级学生会组织的联系,加强对各学院班委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学院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或交流形式听取班委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

第二十一条 配合校级学生会组织对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考核的相关机制。

第二十二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二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的产生

一般情况下,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产生。特殊情况可以由学院党委同校学生会共同协商组建。

第二十四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二十五条 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系)团组织同意,由学院(系)党组织确定。学院学生会的部门设置应与校会协商讨论,原则上应与校学生会部门设置保持垂直一致。

第二十六条 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通过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本学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任务;

3.修改本学院学生会章程;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五章 基层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七条 基层学生会指班委会,全院各班必须组建班委会。

第二十八条  班委会由班级三分之二以上同学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必须报学院学生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  班委会每届任期为一年。班委会直接受学院学生会的领导,在征求学院团委或辅导员、班主任意见下,必要时,学院学生会可以调整班委会。班委会必须执行学院学生会和校学生会的决议,并能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六章 会徽

第三十条 本会会徽拟以绿色及其渐变色作为主色调,与浙江农林大学“绿色校园”的特色相协调,融入学院特色,体现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学院学生会“服务学校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同学成长成才”的宗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可根据校学生会章程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学生会章程和执行细则,报校学生会批准并备案。

第三十二条 学院班委会相关规定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抵触无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周炜翔

中共预备党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8

20/107(最近一学年)

计算机183班长、团委副书记兼学生会执行主席

2

易敏慧

中共预备党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8

13/69(最近一学年)

信管182班长、学生会执行主席

3

单凌啸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8

17/69(最近一学年)

学生会执行主席

4

张梦晨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9/34(最近一学年)

信管191班长、综合联络部负责人、智能科学与技术201班副班主任

5

徐雨婕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3/34(最近一学年)

身心健康部负责人

6

钱博辉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33/130(最近一学年)

身心健康部负责人、计算机191文体委员

7

潘潇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12/130(最近一学年)

计算机193学习委员、生活实践部负责人

8

郭泉驿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13/130(最近一学年)

计算机192组织委员、生活实践部负责人

9

傅挺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8/34(最近一学年)

综合联络部负责人

10

陈佳琪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19/130(最近一学年)

计算机193心理委员,综合联络部负责人

11

尹董艳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7/130(最近一学年)

学风建设部负责人

12

叶俊琪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2/34(最近一学年)

学风建设部负责人

13

张奥成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学风建设部干事

14

陈聪利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学风建设部干事

15

谷晨恒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学风建设部干事、电子202班生活委员、电子创新协会技术部干事

16

周槿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生活实践部干事

17

赵睿智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身心健康部干事

18

章扬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身心健康部干事

19

张圯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综合联络部干事

20

张昕怡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综合联络部干事

21

张伟平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生活实践部干事

22

徐欲瑶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身心健康部干事、智能科学201团支书

23

王希平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综合联络部干事

24

王文璇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综合联络部干事

25

彭大欢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生活实践部干事

26

倪立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生活实践部干事

27

罗兴敏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生活实践部干事

28

刘城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

-

综合联络部干事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主席团成员,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代表们在选举委员时,应充分考虑委员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3名成员组成,正式主席团候选人4名。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3名成员组成,正式主席团候选人4名。正式主席团候选人选经民主协商、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后提出,经各代表团讨论、筹备委员会审议,学院党委和院团委、学生会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设总监票1名,监票2名。总计票1名,计票人2名。具体人员由大会筹委会从非委员候选人中推选,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大会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在候选人下面的方格内画“○”;如反对,在候选人下面的方格内画“×”;如弃权,不做任何记号;如需另选他人,可在另选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面的方格内画“○”。

六、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封。代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场启封票箱,由总监票人报告选票收发情况。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所发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包括半数)为当选。得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八、得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后,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第三轮选举。

九、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后,交大会主席团。由总监票人按得票从多到少的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

十、本办法经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三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商议决定。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01030日于学11-301召开,应到学生代表60名,实到学生代表59名,发出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票59张,收回59张,其中有效票59张;发出执行主席主席团选票59张,收回59张,其中有效票59张。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以下15位同志为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周炜翔、单凌啸、易敏慧(女)、吕珍瑾(女)、宁景苑、王晓丽(女)、黄朝洋、王若涵(女)、张梦晨(女)、项嘉豪、张烨浩、廖嘉棋、朱琳琳(女)、沈域、李武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以下3位同志为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执行主席主席团:易敏慧(女)、周炜翔、单凌啸。

主要议程:

1. 听取领导讲话;

2. 听取、审议并通过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 审议通过《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4. 选举产生新一届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5. 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sCYHVZtzWQsy5D44uVwiA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选举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代表、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代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代表们在选举委员时,应充分考虑委员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代表由15名正式代表组成,正式代表候选人18名。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由5名正式代表组成,正式代表候选人7名。正式代表候选人选经民主协商、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后提出,经各代表团讨论、筹备委员会审议,学院党委和院团委、学生会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设总监票1名,监票2名。总计票1名,计票人2名。具体人员由大会筹委会从非委员候选人中推选,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大会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在候选人下面的方格内画“○”;如反对,在候选人下面的方格内画“×”;如弃权,不做任何记号;如需另选他人,可在另选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面的方格内画“○”。

六、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封。代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场启封票箱,由总监票人报告选票收发情况。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所发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包括半数)为当选。得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八、得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后,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第三轮选举。

九、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后,交大会主席团。由总监票人按得票从多到少的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

十、本办法经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第三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商议决定。

八、院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院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开展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委、团委和校学生会的指导。学院党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会相关工作,学院党委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不定期与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交流工作,指导工作的开展,坚决落实学校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负责管理学生会工作的团委书记

任俊俊


2

学生会组织

秘书长

袁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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