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全体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区校合作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实习实践条件与培养质量,学院决定设立“人工智能学院-临安职教中心教学改革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鼓励教师积极利用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临安职教中心”)的实验设备等资源,在临安职教中心开展实习实践教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背景与目标
2025年12月,学院与临安职教中心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切口小,牵引大”的工作原则,在教学科研合作、实践基地共建、产学研资源共享、教学成果共育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临安职教中心建有“杭州城西科创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拥有无人机应用实训室、物联网综合创新实验室、工业机器人工作站及智能驾驶模拟平台等丰富的实践教学场所。
本专项旨在充分利用上述合作平台与实验设备资源,引导教师将人工智能专业教学与临安职教中心的实践条件深度结合,通过设立院级教学改革项目,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在真实场景中开展实习实践,打通从课堂学习到岗位实践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专项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0.4万元/项,研究周期为1年。
2.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2万元/项,研究周期为1年。
学院将根据申报质量与年度经费预算,择优确定立项项目数量。
三、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应聚焦人工智能专业教学与临安职教中心实验设备资源的深度融合,鼓励围绕以下方向(但不限于)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习实践探索:
1. 基于临安职教中心实验设备的实习实践课程开发——利用无人机应用实训室、物联网综合创新实验室、工业机器人工作站等设备资源,设计与人工智能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践课程与教学方案,落实实践课程。
2. 产教融合背景下的人工智能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以实际课程或实践项目为依托,探索校企协同、校校联动的实践教学新机制,构建“真题真做”的实践项目体系。
3. 跨校实验设备共享与实习实践资源协同开发——研究人工智能学院与临安职教中心之间实验设备资源共享、实践教学协同的实施路径与运行机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人工智能学院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 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
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人工智能学院-临安职教中心教学改革专项申报书》 (附件1),需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改革内容、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及经费预算。
2. 《人工智能学院-临安职教中心教学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填写材料:申报人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经所在专业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学院。
2. 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3. 公示与立项: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四)材料提交
请各专业于2026年9月5日(周六)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1. 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一份。
2. 电子版:将《申报书》(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和《汇总表》打包发送至学院教学办邮箱:408491411@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请人姓名+临安职教中心教改专项申报材料”。
五、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
1. 经费使用: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研究及实践教学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费、耗材费、差旅费、资料费等,须在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规范使用。
2. 结题验收: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次,最长延期一年。
3. 成果要求:项目成果须有应用于课程教学、实习实践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产出。鼓励项目成果进一步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0571-63706497
附件
1. 附件1:人工智能学院-临安职教中心教学改革专项申报书
2. 附件2:人工智能学院-临安职教中心教学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
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