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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硕士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0:24 阅读量:

农业硕士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代码095136)

一、学科简介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下设农业信息化和农业机械化两个研究方向,分别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和光机电工程学院负责培养。

(一)农业信息化

农业信息化方向专业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培养依托浙江农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为主要支撑学科,形成了农林业智能设备与信息系统、农林业物联网、农林资源大数据与智能决策三个研究方向。围绕农林信息采集与管理技术、农林业智能装备、农林业大数据技术、农林业物联网等内容开展研究。现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林业感知技术与智能装备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林业智能监测与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平台支撑。

(二)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方向专业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培养依托浙江农林大学光机电工程学院,以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学科为主要支撑学科。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学科起源于1958年的木材采伐与运输机械化、木材机械加工专业,2002年评为校级重点学科,2005年获森林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农业机械化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机械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入选校级培育学科。现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和留学生班。现学位点拥有国家木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感知技术与智能装备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省部级支撑,形成了丘陵山地智能农林装备及其关键技术、产品创新设计与智能制造技术、农林产品智能检测与高值化利用技术与装备三个研究方向。该方向重点围绕浙江省农林装备与应用等方面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管理等技术领域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为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包括农业信息技术和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两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恪守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道德诚信,遵循学术伦理;具有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坚守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2.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自然辩证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三农、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服务。掌握一门外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基本能力,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奠定基础。

3.掌握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机械技术等方向的基础理论、系统化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工作。

4.应具有诚实守信、科学严谨、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能够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

三、研究方向

(一)农业信息化方向

  1. 农林业智能设备与信息系统

  2. 农林业物联网

  3. 农林资源大数据与智能决策

    (二)农业机械化方向

    1.丘陵山地智能农林装备及其关键技术

    2.产品创新设计与智能制造技术

    3.农林产品智能检测与高值化利用技术与装备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1.学习方式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2.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校内课程学习一般为1年,实践研究不少于6个月;弹性学制2-5年。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所在学科、学院同意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培养时间至少到达2年方可申请。基本学制内尚未完成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延期毕业,并办理相关手续。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未毕业的研究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3.课程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要求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含实践研究6学分和学术活动1学分)。原则上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多于32学分。外国留学生修读课程及学分要求相同。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取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要求通过课程考试,但不计学分。非学位课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以及研究生原有基础、特长共同商定。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课程设置

类别

代码

课程性质

课程

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考核

开课

学院

备注

学位课

MK10201

公共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考试

马克思学院


WF1201

研究生综合英语

60

2

1

考试

文法学院


YJ10220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32

2

1

考试

研究生院


SJ1101

领域主干课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

48

3

2

考试

数计学院

共建

SJ1102

科技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32

2

1

考试

数计学院

共建

本研一体课

SJ1103

农业大数据

32

2

2

考试

数计学院


SJ1104

农业信息技术

32

2

1

考试

数计学院


GD1101

农业机械化技术

32

2

1

考试

光机电学院

本研一体课

SJ1105

设施农业工程技术

32

2

1

考查

数计学院


GD1102

现代农业概论

32

2

1

考试

光机电学院


非学位课

TJ2301

公共选修课

研究生体育课

16

1

2

考查

体军部


WF1202

研究生学术英语

30

1

2

考试

文法学院


MK20201

自然辨证法概论

16

1

2

考试

马克思学院

理工类

SJ2504

专业选修课

农业电子商务

32

2

2

考查

数计学院


SJ2505

分布式系统及云计算技术

32

2

2

考查

数计学院


SJ2501

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

32

2

1

考查

数计学院


SJ2502

区块链技术与应用

16

1

2

考查

数计学院


GD2501

农业机器人

32

2

2

考查

光机电学院


GD2502

精确农业

32

2

1

考查

光机电学院


GD2503

单片机智能控制技术

32

2

2

考查

光机电学院


GD2504

工程测试技术

32

2

2

考查

光机电学院


SJ2503

软件开发与应用

32

2

1

考试

数计学院


GD2505

农产品智能无损检测技术

32

2

2

考查

光机电学院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

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


不计学分

2

考查

数计、光机电学院



中期考核


不计学分

4

考查

数计、光机电学院


SJ3601

学术活动(不少于5场)


1

1-5

考查

数计学院


SJ3602

专业实践(实践训练一般不少于6个月)


6

2-4

考查

数计学院


GD3601

学术活动(不少于5场)


1

1-5

考查

光机电学院


GD3602

专业实践(实践训练一般不少于6个月)


6

2-4

考查

光机电学院


补修

C3801221

补修

大学计算机基础A

32

不计学分

1

考试

数计学院


C3803223

C语言程序设计

32

不计学分

1

考试

数计学院


C1702039

机械设计

78

不计学分

2

考试

光机电学院


C1902004

电工电子基础

64

不计学分

1

考试

光机电学院


注:1.开课学院用简称,详见附件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

六、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在第二学期。在做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就自己的研究课题查阅文献资料,开展调查研究,写出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文献综述要对相关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及研究方法进行论述,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要求中文文献阅读量不少于50篇、外文文献阅读量不少于10篇。开题报告在文献综述完成的基础上进行,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发展动态及趋势、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可行性分析、进度安排等,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与风险及经费概预算等方面也要做说明。

研究生所在学科应组建不少于3~5人的开题评审小组,成员应由课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名单需报学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开题评审专家确定开题报告是否通过,以及要求修改的意见。首次开题实行末位淘汰制,淘汰比例不低于5%,未通过开题评审者,三个月内须修改补充后重新开题。连续3次未通过者,报研究生院,按规定取消学籍,终止培养。在通过开题论证的基础上,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拟定学位论文的具体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七、实践环节基本要求

导师应尽可能为硕士研究生到外单位或外地进行实习、实验、调查、考察和参加学术会议提供与创造条件。

(一)实践训练

1.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开展一定时间的校外实践,实践内容需与研究领域相关,全日制研究生可采用集中或分段实践研究的方式进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践活动可结合所在单位生产实际展开,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开题时递交《专业学位硕士实践研究申请表》,由导师审核把关后实施。实践活动结束后需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产业调研报告或实践活动报告。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践活动可根据论文研究方向,结合所在单位生产实际展开,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活动报告。在实践考核前递交《专业学位硕士实践研究记录本》。

3.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学科成立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实践环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二)学术活动

1.研究生需积极参加学科、导师组织的科研组会。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个月参加组会次数不少于2次。每学年至少主讲1次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报告。在学期间参加学术会议或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5次。

2.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应在《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内容撰写不少于500字的总结。导师审核签字,并作出是否达到要求的评定。

3.导师应尽可能为硕士研究生到外单位或外地进行实习、实验、调查、考察和参加学术会议提供与创造条件。学术活动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前,由学科或导师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计1学分。

八、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一)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研究生须填写中期考核表,完成自我评定。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学科成立考核小组,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考核。

1.品德作风与学术道德。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组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品德评议,给出评语。

2.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学生向考核小组提供在读期间课程成绩单、学位外语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中期考核前未修完所要求的课程学分者,需说明下一步修课计划。

3.专业实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学科组织专家组,听取学生专业实践、论文研究进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汇报,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学生需提供发表论文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实践环节记录本、学术活动记录本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依据以上三个方面考核情况,给出中期考核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报研究生院备案。

中期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比例由学院视具体情况确定。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考核不合格者,须在半年内参加二次考核。二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培养。

九、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

1.学位论文须结构合理、逻辑恰当,且具完整性、系统性和学术性。主要内容包括:题目、作者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中英文3-5个)、引言、正文、结论、主要参考文献等部分。

2.学位论文要求语言凝练、章节分明、编排规范,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

3.学位论文中文献的引用、图表的设计、数据和计量单位的表示、专用名称和科学符号的使用等都必须符合国家和授予单位的要求。具体格式参见《浙江农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印制规定》。

(二)质量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应服务于农林业和生态建设,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林)业机械化与信息化领域有关问题的能力。

2.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本领域存在的问题的能力。研究生应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建立适当的研究框架、收集必要的数据,采用恰当的研究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用于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年。

3.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工作量,能体现作者较为全面地掌握论文选题所涉及的科学技术领域的现状,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理论、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体上应做到思路清晰,理论正确,逻辑合理;论据引用正确,数据翔实,文献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论证充分,结论明确,论点应体现一定的创新性和前沿性,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4.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5.学位论文查重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流程

1.答辩申请与预答辩

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院、研究生院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审查通过者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

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硕士研究生应汇报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学位论文预答辩由专家小组进行评议,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给出最终评价结果。如果未通过预答辩,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环节。

2.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分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两类。学校送审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校外评审。学院送审由学院自行确定评审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同意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三种。若2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若1名评审人不同意答辩,可增补1名评阅人,若新增评审人仍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

3.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正高职称和研究生导师资格。导师不得担任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须提前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

(2)答辩程序,答辩开始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其委托人宣读分委员会对论文答辩申请人资格审查意见和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具体程序依次为导师介绍答辩人情况、答辩人报告论文内容、委员质询、研究生答辩、形成答辩决议并宣读。

(3)答辩结果表决,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推荐为优秀论文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者方为通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两次申请答辩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毕业

达到《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各项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二)学位授予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均为优秀,且答辩成绩为优秀者可以直接认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

申请全日制农业机械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以下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之一:

1.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学科制定的学术期刊目录(详见《全日制机械/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机械化)专业硕士认定学术期刊目录(2020)》)上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已录用待刊);如发表论文的期刊未在制定目录上,须达到《浙江农林大学国内学术期刊与专业出版社分级名录(2018版)》中的B刊及以上;在SCI、SS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研究生为共同第一作者,申请学位时可视同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仅限排名前二的学生)。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及以上(有效排名),或厅局级科研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或制订国家标准(排名前5)或地方(行业)标准(排名前3);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权(排名前2位);或第一专利权人获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3.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撰写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县(市、区)级及以上主要党政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经答辩委员会专家认定。

4.主持获国家级、省级一类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由学科认定其获奖内容与专业相关。

5.其他成果。考取与学位水平相当等级、学院学科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他由学科认定的高水平成果产出。

6.拟毕业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未能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但可以提供SCI、EI等刊源的高水平论文投稿稿件,经学院、学校组织专家组认定,认为其论文已达到上述期刊的论文水平标准,且由研究生及导师本人承诺,该论文可在研究生毕业一年内录用,可视同已发表论文。如出现承诺无法兑现的情况,该导师所带研究生不再允许申请论文认定。

申请全日制农业信息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以下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学科制定的学术期刊目录(详见《全日制机械/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信息化)专业硕士认定学术期刊目录(2022)》)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或作品。在SCI、SSCI、EI 收录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研究生和导师为共同第一作者,申请学位时可视同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仅限排名前二的学生),同一篇论文只能认定为一位学生所有。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或厅局级科研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或国家或省审(认)定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兽药等(排名前3);或制订国家标准(排名前 3)或地方(行业)标准(排名前3);

4、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撰写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县(市、区)级及以上主要党政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经答辩委员会专家认定。

5、在校期间排名第一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挑战杯、互联网+,职业规划大赛省级二等奖(含)以上、或其它一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含)以上、或二类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含)以上(竞赛等级以获奖当年学校的认定为准)。

6、拟毕业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未能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但可以提供SCI刊源的高水平论文投稿稿件,经学院、学校组织专家组认定,认为其论文已达到上述期刊的论文水平标准,且由研究生及导师本人书面承诺,该论文可在研究生毕业一年内录用,可视同已发表论文。如出现承诺无法兑现的情况,该导师所带研究生不再允许申请论文认定。

7、学术分委员会认定的其它高水平产出。

申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以下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之一:

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或组织鉴定成果一项(排名前3),或在国际、国内大型会议出版论文集中收录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达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要求。

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经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22级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专业硕士开始生效实施。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浙农林大〔202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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