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在思想、学习、心理、能力等方面的引导和培养,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准确地理解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自己的学习和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将来的职业生涯规划,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学院决定推行低年级本科生班主任制。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这一主题,深入班级,了解和掌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班主任工作要侧重于指导学生快速适应大学生活、掌握专业学习方法与学习规律等方面的帮助和指导。
(一)思想政治教育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其思想品德进行正确的引导。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努力使我们培养出的学生既有渊博的知识,又有高尚的人格。
(二)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
1、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树立专业思想,指导学生选课,安排好学习计划和进程。
2、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上进,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率。在班级建立各种学习小组,培养其学习兴趣和营造学习氛围。指导班级开展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通过班级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上进心和集体荣誉感。
(三)科研指导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的技能。班主任可以让学生参加自己主持的研究项目,让学生帮助收集资料,写综述报告,提高其写作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班级建设与管理
1、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抓好学生骨干的培养与教育,负责班委会和团支部的组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2、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法纪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和习惯,自觉遵守法纪,严于律己。
3、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评优工作以及奖(助)学金评定、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
(五)学生综合素质及心理健康教育
1、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
2、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省市等各层次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在各类刊物发表文章和参与各级科研立项。
3、关心和爱护学生,关注特殊群体动态。经常与学生交流思想,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解决实际困难,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引导学生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4、及时与辅导员及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沟通,及时反映学生现实情况。出席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汇报工作。
(六)学生考研与就业指导
1、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自身的学习优势,尽早给自己定位;积极引导学生报考研究生并在院校、专业的选择等方面提供咨询与指导。
2、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明确择业方向,培养其创业意
识。
二、班主任选聘条件及选聘方式
(一)选聘条件
班主任的工作量大要求高,应由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担任。担任班主任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敬业精神,富于爱心和教育创新理念。
2、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二)选聘方式
1、学院负责班主任的聘任工作,1~2年级每个行政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班主任工作要相对稳定,任期为2年。
2、班主任的聘任范围原则上要求是担任本专业课程的授课教师或有一定学生教育管理经验的行政干部。
3、班主任的聘用采取教师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4、受聘班主任与学院签订《班主任工作协议书》。
三、班主任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考核原则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学院考核、班主任自评与学生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办法
1、自我评价。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指标,进行自我评价。
2、学生评价。学生对班主任进行客观评价。
3、学院评价。学院采取问卷调查、直接调查等方式对班主任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以总支书记、院长(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科(专业)负责人、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为主要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实施班主任考核工作。
2、每年12月20日前,由班主任对照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并填写依据材料。
3、学院在班主任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检查材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班主任工作从个人总结(10%)、学院考核(45%)与学生评议(45%)三个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班主任进行工作鉴定。
四、班主任待遇及有关规定
1、学院给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发放一定津贴。
2、学校鼓励高职称教师担任班主任。
3、从2016年9月1日起,凡需要评聘讲师及以上职称的40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有担任3年以上班主任的工作经历。
4、学院每年按班主任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5、对责任心不强、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班主任,减少或扣除班主任津贴。
6、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两年内不予推荐评聘高一级职称。
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实行。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7月1日